各區(開發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武漢市2022年發展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的通知》(武建產〔2022〕1號),為全面落實各區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的工作目標,充分發揮示范項目引領作用,決定開展本年度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范圍
(一)獨立成棟的保障性住房;
(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
(三)房屋開發項目;
(四)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地鐵隧道圍護結構、城市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
以上項目包括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等。
二、申報條件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在系統集成設計、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智能建造、施工工藝工法、組織管理模式、A級以上裝配式建筑、新型建筑結構體系等方面切實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的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
(一)申報的示范項目應有項目立項審批文件或項目備案證,且編制《武漢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報的示范項目裝配率不得低于50%,符合《武漢市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中的基本規定和計算要求;
(三)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的居住項目和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不小于1萬平方米或群體建筑面積不小于3萬平方米;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優先申報:
1.單體裝配率不低于60%;
2.采用裝配式鋼結構的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公共建筑,機場、車站、商場等大型公共建筑;
3.采用工程總承包(EPC)、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
4.在關鍵技術上有突破或創新且具有推廣價值;
5.裝配式建筑裝修一體化。
三、申報資料
申報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武漢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表》(附件1);
(二)項目立項審批文件或項目備案證復印件;
(三)申報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武漢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2)。
四、具體要求
(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定負責申報工作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做好申報工作,落實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年度目標;
(二)各區(開發區)人民政府組織轄區建設單位按附件1的要求填報申報表,按附件2的要求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通過專家組評審的示范項目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后,按程序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發布。發現申報單位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申報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從市級示范項目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示范項目;
(二)申報資料一式兩份,于2022年7月15日前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李鑫
電話:027-85800759? ?
電子郵箱:836172154@qq.com
附件:1.武漢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表
??????2.武漢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武漢市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