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2020年4月1日印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1號)是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權限移交住建部門以來,出臺的重要消防審批規章,為各級住建部門承接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明確了方向。《暫行規定》的出臺備受社會關注。
根據住建部和省住建廳的工作安排,市城建局于4月29日上午組織局機關處室站辦、各區建設局、部分圖審機構共120余人參加了住建部召開的視頻宣貫培訓會。會上住建部分別就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重要性、《暫行規定》的具體條款進行了宣貫講解,并對各地重點關注的問題進行了集中答疑。培訓內容豐富,參訓人員都認真積極的學習,本次培訓將有助于我市更好的理解和貫徹《暫行規定》。
本規定將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我局將積極做好實施的準備工作,為企業提供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消防審批服務。